240台新能源警用车辆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正式投入使用,发车仪式上,新能源警用车辆整齐停放在包头市公安局前广场,民警整装待发。
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伟表示,执法执勤车辆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警用装备,也是保障执法安全和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支撑。新能源警车的使用,既贯彻了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落实节能减排举措,又在全市起到表率作用,有效破解执勤执法车辆在使用、维修、保养、购买等方面存在的难题。
记者获悉,这批新能源警车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避免了资金的一次性投入,使得车辆后期维护、保养、运行费用大幅降低,直接缩减了“三公经费”支出。240台新能源警用车辆将全部配发至基层一线实战单位,能够缓解基层警用车辆不足的问题。
随着“出发”口令的下达,民警将车辆启动,有序驶离,奔赴各自辖区开展警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