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财政局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
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要求项目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上线运行,实际投资不少于300万元,实施多个典型应用场景,连接或服务企业用户达到5家以上。项目总体上具备大范围、深层次的工业数据采集、异构协议转换、边缘计算、数据汇聚及分析交互等能力;开发部署一定数量的云化工业软件、工业机理模型、微服务组件或工业APP;连接一定数量的工业设备或工艺流程传感器数据采集点或供应链企业/产品,形成生产管理、工艺流程优化、设备健康管理、产品质量管控、能源管控、远程服务、供应链管理、产融合作等工业互联网平台解决方案;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榕工信推进〔2020〕25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
互联网+的实施意见》(闽政〔2018〕7号)、省工信厅《关于发布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标杆企业及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闽工信信息〔2019〕187号)、省工信厅《关于做好企业上云上平台和工业互联网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闽工信函信息〔2019〕113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三条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0〕30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