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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记者从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未发生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甘泉介绍,自2016年乌鲁木齐市被确定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试点城市以来,各区(县)、各部门将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食品安全工作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先行示范,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现代化监管体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保障能力。
首府先后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和《乌鲁木齐市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细则》,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制机制;修订发布了《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制定发布了《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小作坊管理规范》等5项市级地方标准,为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自治区近四年的食品安全年度考核中,乌鲁木齐市均被评定为“A”级。
今年以来,全市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整治农村、校园食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1.13%,在全疆率先启动“抽检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食品抽检的权威性、公平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不断提升,目前已均衡抽检4603批次。
当前,首府已建立食品安全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数据库,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有机结合,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冷链食品全程追溯管理;建立了158人的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和900余人的市区(县)两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和协管员队伍,巩固了社会共治的基础。